关于开展以“我为灾区捐帐篷”的形式交纳“特殊党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3 作者:null    编辑:    来源:物理学院

物理院发[2008]12号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关于积极做好我校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校党委发〔2008〕31号文件)精神,学院党委决定开展以“我为灾区捐帐篷”的形式交纳“特殊党费”活动,帐篷(3×4×1.5×2.7(宽×长×围高×顶高)单价是:1300元,钢架结构可居住4-6人)。请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校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贯彻学院党委的号召,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当前抗震救灾工作正处于关健时期,灾区的同胞们在分餐露宿,

他们急需帐篷,学院党委要求广大党员积极响应学院党委的号召,开展以“我为灾区捐帐篷”的形式交纳“特殊党费”活动。

关键时刻最能体现党支部的先进性,危难之际也真正能考验一名共产党员的党性与修养。党员干部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员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与灾区人民同舟共济,为早日赢得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作出贡献。

党员将“特殊党费”交到所在党支部,由党支部汇总后连同交纳党费的党员名单交学院党委办公室,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