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1 作者:李玉琼    编辑:李玉琼    来源:学生工作组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批次已经开启,为确保后期奖助、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综合测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94日前:成立测评小组和监督小组。由各班班主任牵头召开班会,民主推选出班级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的人数不得少于5人,监督小组成员为3人。要求学生代表思想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有一定代表性。测评小组成员中,测评学年的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当然代表,非学生干部代表比例不低于40%

注:各班测评小组具体人数由各年级辅导员确定,测评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名单确定后按班级发送至辅导员处(附件4)。

94——97日:综合素质评分。各班测评小组认真讨论、学习综合素质分的评定标准(附件1),对全班同学逐一测评,待辅导员在智慧学工系统中设定好小组成员后,及时录入系统。

注:此项工作由班主任全面负责实施。测评结果向全班公布。

94日——99日:测评小组审核加减分证明材料,依据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进行加减分统计(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见附件2)。如有界定不清楚或者附加分细则未涵盖在内的特殊情况,测评小组不要擅自处理,及时上报辅导员。附加分统计结果必须在各班班群公示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94日——910日:各班测评小组填写综测附加分统计表(附件3),经测评小组审核后,与附加分证明材料、统计表一同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本次综合测评结果预计于913日在智慧学工系统、年级群进行公示,届时请各位同学注意查看。

希望各位同学配合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安排,各班测评小组克服困难,保质保量、认真负责、有条不紊的完成本班测评工作,请务必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如有任何问题请与辅导员联系。

注意事项: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在原来学院、班级进行,外出交流学生的成绩以教务处转换的成绩为准。

附件1:兰州大学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附件2: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测评细则修订新指标体系(修改版)

附件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测评学生附加分统计表

附件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测评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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