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党章党史学习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2 作者:张明华    编辑:张明华    来源:学工组、本科生第一党支部、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团委

各班级: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班级党章党史学习小组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学院现组建各班级党章党史学习小组,现将相关事宜及分组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学习小组一般不超过20人,可根据需要一个班级组建多个学习小组。原则上班级内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班级和团支部学生干部应加入学习小组,鼓励其他同学申请加入。

各学习小组设置组长1名,可根据需要设副组长1至2名。组长由驻班党员担任(驻班党员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副组长应由团支部书记或其他团支部委员担任。未担任驻班党员的学生党员,自动列入所在班级的驻班党员队伍,负责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学习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小组成员开展理论学习、组织考勤、做好学习记录、收集学习心得等工作,学期初向所属党支部汇报1次学习计划,学期中向所属党支部汇报1次学习小组学习开展情况,学期末进行本学期学习情况总结。学习小组副组长协助小组组长做好相关工作。

二、学习小组管理

学习小组要加强过程管理,做到“三有三落实”,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确保学习小组组织领导落实、学习人员落实、学习时间落实。组长应做好联系、督导、反馈的作用,以团支部书记为主的团支部委员为学习计划、资料、记录具体落实人。学院将学习情况纳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团员推优入党、党内评奖评优等工作重要依据。

三、学习内容及时长设置

充分利用每周四下午理论学习时间或其他课余时间组织学习,每月组织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4小时。学习小组可通过读原文、举办辅导报告、观看红色影像、交流心得、参观革命历史纪念场所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每月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时间不少2小时。

驻班党员、各团支部委员相互监督,做实做精党章党史学习工作,并将相关学习材料(文字、照片等)报送网络宣传中心,同时以团组织生活、班会等形式推广本班党史学习小组优秀学习成果。

请各团支部书记联系本班驻班党员,共同做好党章党史学习小组组建工作,于11月24日前将本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报送至所在年级辅导员。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