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3 作者:学院团委    编辑:李玉琼    来源:学院团委

各毕业生团支部及含毕业生的混合团支部:

为全面深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的精准转接和规范管理,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青联发〔2023〕14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7〕6号)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20〕13号)的要求,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现将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摸排毕业学生团员信息

(一)核对“团支部毕业时间”和“毕业学生团员”标记是否有误

各团支部应于5月26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全面核对“团支部毕业时间”和“毕业学生团员”标记是否有误。对于“组织类别”尚未被标记为“毕业学生团组织”的毕业学生团支部和“被标记成员身份”尚未被标记为“毕业学生团员”的毕业学生团员,请联系学院团委进行更改。

(二)更新毕业学生团员个人信息

5月26日前,各毕业学生团支部的“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员、学生团员本人认真核对“团员列表”中的各项信息,重点核对政治面貌和手机号码,对于信息变化的应及时更新。

(三)报送统计表

各团支部应于5月26日前将《兰州大学2024年毕业学生团员数量统计表》(附件1)《兰州大学2024年毕业学生团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

(四)注意事项

1.重点核准研究生毕业学生团员底数,特别要摸清2023年下半年被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已离校毕业学生团员底数。

2.“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员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团员信息。

3.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前,要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如因极特殊情况未转出者,各团支部要与尚未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学生团员保持联系,杜绝“失联”问题发生。

二、线下团员档案转接工作

2024年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由各团组织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

(一)团员证填写

在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接”最近的空白的一栏填写内容为:2024年6月(仅为参考,填写实际毕业时间),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24年6月。各班团支书于5月27日统一到城关校区格致楼2024/榆中校区至公楼B209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二)团员证补办

1.各团支部填写《团员证补办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并于5月24日18:00前将登记表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

2.团员证补办工本费1.5元/本,各团支部组织需要补办的团员个人在“兰州大学财务处”线上缴费大厅团员证工本费缴纳名目进行信息登记和缴费或者扫描二维码(附件7)进行缴费支付。

3.各团支部将待补办团员证学生团员的近期免冠一张一寸照片(照片背后需铅笔注明学院、姓名、学号)收齐后,于5月27日统一交到城关校区格致楼2024/榆中校区至公楼B209。

三、“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主要通过团中央“智慧团建”(https://zhtj.youth.cn/zhtj/)系统完成。可参照《“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及操作说明》(附件6)。

(一)转出类型

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新生入学一个月内,以录取学校团组织为责任主体,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及时组织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各团支部要积极配合录取学校团组织的转接工作,不得随意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或者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或县级团委建立的“流动团员团支部”。

3.参军入伍(或进入涉密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

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毕业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以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5.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

参照有关规定,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并在“智慧团建”上转入2024年出国(境)学生团支部,返回后各学院团委及时进行转接并按规定恢复组织生活。各学院团委要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出国(境)学习生活期间应接受校团委的统一管理并参加相应的组织生活。

6.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

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7.延迟毕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各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进行集中管理,达到毕业要求后,按上述流程及时转出。

(二)时间安排

1.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

各团支部于5月26日前将《毕业学生团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附件4)、《兰州大学2024年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保留组织关系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经学院团委、校团委审批通过后,编入2024届出国(境)学生团员团支部,由学院团委协助集中管理并通过QQ群进行定期联系。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离校前全部发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9月15日前,要完成团组织关系接收工作。

3.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离校前全部发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以录取学校团组织为责任主体,10月1日前,要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联系电话:张老师09318912715,李老师09315292716;

              郝琳辉15736749761,杜苏婷17783149068。

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phyzzb@163.com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