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13 作者:null    编辑:    来源:物理学院

物理院发[2010]19号

各所、中心、室、学工组:

冬季是火灾多发的时期,为了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的发生,按照“思想上重视,认识上提高,知识上增加,技能上增强,行动上贯彻,制度上落实”的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思路和要求。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就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向本部门教师和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特别要做好晚间或节假日实验过程中留守或值班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

二、各部门必须认真彻底的对本部门实验室、库房进行检查清理,对周边环境卫生、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清除,消除安全隐患,研究所(中心)秘书、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加强督促检查。

三、各实验室、资料室、自习室要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自拉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不得使用电炉等明火取暖设备,严格要求做到人走断电。

四、学工组、研工组要积极组织各班级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教育,学工人员要深入学生宿舍,重点对学生的用电安全进行检查督促,积极配合学校、学院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同时注意做好防盗和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各成教班级要积极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教育,根据住宿学生分散、情况多样等特点,各班主任要准确掌握学生的基本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加强对集中住宿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检查,严禁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执行学校、学院及宿舍管理部门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注意做好防盗和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各实验室应加强对化学药品及“三废”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学院相关规定,严禁乱堆乱放和随意处置,各责任人要加强检查和督促,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七、学院后勤综合维修服务小组人员要注意检查全院灭火器材的完好、摆放状况,检查消控报警系统、监控系统的运转情况和安全通道、安全出口通畅及标识情况,检查应急照明等设施完好情况,督促检查各部门自查情况,及时妥善解决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掌握和督促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八、学院办公室要联系组织好消防安全方面的专项教育,开展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做好安全警示教育,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增强全院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处理火灾等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请各部门及全院师生员工增强安全意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特此通知。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