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04 作者:null    编辑:    来源:物理学院

物理院发〔2009〕18号

各所、中心、室、学工组:

冬季是火灾多发的时期,为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学院要求各部门增强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向本部门教师和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特别要做好晚间和节假日实验过程中留守或值班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必须认真彻底的对本部门实验室、库房进行检查清理,对周边环境卫生、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清除,消除安全隐患,研究所、中心秘书应加强督促检查。

三、各实验室、资料室、自习室要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自拉接电线,不得使用用电量特大的电器,不得使用电炉等明火取暖设备。

四、学工组要积极组织各班级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教育,要积极配合学校、学院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同时注意做好防盗和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各成教班级要积极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教育,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检查,特别要注意用电安全,要严格执行学校、学院及宿舍管理部门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同时注意做好防盗和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各实验室应加强对化学药品及“三废”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学院相关规定,严禁滥堆滥放和随意处置,各责任人要加强检查和督促,消除安全隐患。

七、学院后勤综合维修服务小组人员要注意检查全院灭火器材的完好、摆放状况,督促检查各部门自查情况,及时妥善解决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掌握和督促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八、学院办公室要联系组织好消防安全方面的专项教育,开展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增强全院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处理火灾等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

请全院师生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防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平安。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