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物理学基地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能力提高(科研训练)项目若干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3 作者:null    编辑:    来源:物理学院

物理学院[2008]11号

各研究所、中心、室:

根据《兰州大学物理学基地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能力提高(科研训练)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学院物理学基地领导小组研究,现将物理学基地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能力提高(科研训练)项目近期的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子课题结题验收

基地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能力提高(科研训练)项目的第一批子课题已到结题验收阶段,学院定于5月15日下午2:30在物理楼三楼会议室对第一批子课题进行验收。请课题负责人督促组内成员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1、提交材料

请将下列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在5月15日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纸质版交学院办公室物理楼2018,电子版发至hef@lzu.edu.cn);

①.结题报告(按模板要求填写)

②.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或其它成果)

③.指导老师撰写的教学研究论文

2、答辩

验收采用答辩方式进行,要求课题组全体成员按时到场。答辩顺序为第一批子课题立项名单的序号,每个小组选派一名代表用PPT进行5分钟的课题成果报告,随后接受专家提问。

二、第二批子课题中期检查

能力提高(科研训练)项目的第二批子课题预立项结果的公布已有一段时间后各小组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学院拟在第一批子课题结题后分配第二批子课题资助经费。请各小组先行自查,在下学期期中学院组织第二批子课题的中期检查。

三、第三批子课题预立项

学院内各单位需积极酝酿物理学基地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能力提高(科研训练)项目的第三批子课题指导题目,将成熟的指导方案和题目发至hef@lzu.edu.cn。学院将在本年度十月份对第三批子课题进行预立项工作。

附件:兰州大学物理学基地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能力提高(科研训练)项目第一批子课题结题报告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00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