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5 作者:null    编辑:    来源:物理学院

物理院发[2008]19号

各班级:

1996年底,我校校友,原兰州大学材料系系主任王天民教授夫妇捐资,以表达他们关心和帮助贫困学生的心愿。王教授的众多海内外桃李闻知后,深为感动,随即纷纷捐资以响应和支持恩师之举。经充分协商和广泛征求意见后,一致决定设立 “天民师生情义助学基金”,以便能够持久地资助贫困学生,并以此表达大家对母校的怀念与感恩之情。

助学基金的宗旨为:崇德、助困、促学。希望给困难中的莘莘学子以雪中送炭之温暖,激励更多的学生增强信心,为国家培养更多的有用之才。从1997年开始至今,已有56名贫困学子享受该项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08年度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的等级设置及名额分配

2008年度,本助学金设立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壹仟元;二等奖3名,每人奖励人民币捌佰元;三等奖6名,每人奖励人民币伍佰元。

二、申请助学金条件

1、思想上积极追求进步,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能模范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并在学业上取得优良成绩;

3、家庭经济困难(不以学校认定的困难生为主),本年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累积超过五仟元的不再参评;

4、在学习、生活中热心帮助他人,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活动。生活节俭,无铺张浪费现象。

三、申请所需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书;

2、《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所在班级班委会提交鉴定一份,内容包括该生思想道德状况,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情况。

四、评定程序及要求

1、学生本人向班级提交书面申请,由班委会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生活,学习等方面进行审核及初选,并分别给出详细的班级鉴定,报送学院学工组。

2、学院学工组审查申请学生日常表现和学习情况,并将最终确定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天民师生情义助学基金会。

五、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10月31日—11月4日 学生申请,各班级确定初选名单;

5日—7日学院学工组确定候选名单,并在学院网页,公告板等处公示;

11月8日 将最终确定名单报送天民师生情义助学基金会;

请各班级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0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