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4 作者:    编辑:王昀    来源: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ge.lzu.edu.cn/zizhugongzuo/jiangyouxiangmu/2022/0518/196539.html)要求,学院拟开展相关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名额

“苏州育才奖学金”额度为10000元/人,全院共有1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须为全日制非在职在读研二、博二研究生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学业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

具有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初步评议,并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二)学校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资助方审批。

四、报送材料

(一) 申报同学526日中午12:00个人事迹材料word形式发送至wangyun06@lzu.edu.cn。

(二)个人事迹材料要求: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和个人事迹两部分,其中: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含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政治面貌、院系、专业、培养层次、入学年份、在校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个人生活近照一张。

个人事迹:1500字左右。内容围绕评选条件,做到标题简明、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积极向上、真实感人。

(三)补充说明:针对条件科研能力显著”方面,除发表论文外,其他形式的彰显个人科研能力的内容均可提供,如专利、成果认定、学术报告等;科研成果与国家奖学金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五、其他事项

(一)受奖助学生出现违法违规、隐瞒真实情况或其他重大问题时,学校将取消获奖荣誉并追回奖金。

(二)按照学校要求,最终获得社会类奖助学金的研究生需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实践活动。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工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