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学校在西北办好一流大学、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广大青年生逢其时、重任在肩。为了集中展示我校广大青年师生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选树一批信念坚定、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引导和激励我校广大师生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年“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学院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兰州大学在校师生,附属单位、附属医院在职人员。中国国籍,须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3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踊跃投身于学校改革发展事业,积极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在师生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楷模;
3.积极服务社会,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
4.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5.教职工在岗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
6.原则上面向兰州大学青年教职工开展评选,在校学生中有在创新实践、社会服务、基层奉献等领域表现突出的也可进行推荐。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要求、有意申报的个人需填写《“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见附件),积极准备推荐材料(具体要求见下文),将电子版在4月6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fanjl@lzu.edu.cn。
(二)学院推荐
学院汇总材料后,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至多推荐1人作为“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三)审核评定:学校设立“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等担任评委。校团委对照评选条件,汇总申报候选人材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核与初步筛选,并组织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依据评审结果产生“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拟推荐表彰人选10名。
(四)公示表彰:将拟推荐表彰人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同时,通过校内外媒体对获得“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个人及其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报送要求
1.《“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申报人如实填写,所填写的表彰奖励情况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形式的证明材料,所有项目不能空白。
2.《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生活照2~3张,300字左右事迹简介和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所在单位、获得的奖励、取得的主要成绩等信息,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切忌引用空话、套话,标题为“XXX同志事迹简介”。
以上材料先行报送电子版,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后联系相关人员补充报送所需的其他材料。
近五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的“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的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如违反师德师风和校规校纪、触犯法律,一经查实,撤销其荣誉称号。
联 系 人:学院团委 樊金雷
联系电话:0931-5292715
电子信箱:fanjl@lzu.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