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作者:学院团委    编辑:范正焜    来源:学院团委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和2024年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结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答辩材料提交

各项目组需在3月21日提交指导教师签字后的《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书》3份(纸质版)(见附件)、结项成果3份(纸质版)、查重报告(详见工作要求)3份(纸质版),按通知群要求提交到指定地点。

2.学院审核

学院计划于3月28日在榆中校区组织结项答辩,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给出合格/不合格项目,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通知群。

3. 结项材料提交

(1)经学院审核结项的项目团队需在3月30日提交最终版《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书》1份(纸质版)至指定地点,学院团委盖章、负责人签字后发回。

(2)各项目团队在3月31日前将指导教师签字、学院团委盖章后的《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书》(PDF版)及结项成果(word版)分别上传至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3)学院管理在系统内进行项目审查,据实填写项目答辩成绩,并对项目是否通过、是否推优做出评定。

4.  总结评优阶段

4月7日起,校团委将从系统内对学院结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结项资格及评优资格,评优名额取消后不再递补。校团委将根据审核结果确定优秀项目名单,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及科研朋辈导师获评“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朋辈导师”称号,并根据各学院工作开展情况评定“优秀组织单位”若干。

二、工作要求

1.所有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均须参加答辩;若存在弃项、延期等情况,需由项目团队向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在系统内做出相应处理。所有项目的结项情况均需在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备,否则将影响2024年校创立项工作。

2.结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创业执行报告等,科技发明类成果需在学院审核阶段提交实物作品,作品无需提交至校团委但需将作品介绍视频或文稿(文稿需包含图片)上传至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3. 各项目组使用维普系统(https://cloud.fanyu.com/organ /lib/lzutw)对结项成果进行查重校验(查重率=全文总相似比=复写率+自引率+他引率+专业术语)。学院推荐的评优项目查重率不高于30%视为通过,高于30%取消评优资格并按照一般项目处理;一般项目查重率不高于30%视为通过,高于50%视为不通过并直接取消结项资格、不再复查,介于30%~50%之间可在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第二次查重率不高于30%则查重通过,否则取消项目结项资格。

4. 为确保结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相关负责人留意“2023年物理学院校创”群内信息。

未尽事宜请与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科创学术部联系。

联系人:范婷婷 QQ:2505942965

             蒋石涛 QQ:1444818772

             牛欣羽 QQ:2062246043

联系方式:wlxytw@lzu.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科创学术部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