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兰州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开展情况,现将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具体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本次项目结题验收的对象为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提交材料要求
各项目组必须认真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项目组各成员分别撰写《个人总结》。创新训练项目还需提交《项目研究论文》作为结题成果;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项目创业计划书及参加各类比赛的总结说明,创业实践项目还需对近一年的公司运营情况进行总结说明。
《项目研究论文》:是创新训练项目组对项目研究内容、方法及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详尽论述。项目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不低于6000字的项目研究论文,论文要求格式规范、语句通顺、计算准确、绘图清晰。具体格式要求请参照《兰州大学创新项目学生研究论文撰写规范》(附件3)。
《创业计划书》: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团队围绕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提交以进行创业实践、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整、具体、深入的商业计划书。计划书一般应该包括执行总结、产品或服务、行业分析、市场和客户调查、营销策略、竞争分析、组织架构、财务分析、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一般不少于5000字。
项目成员工作总结(题目自拟):项目组各成员对参与工作的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可配以照片记录项目研究过程(不超过5张),不少于800字,每个成员一份。
2.项目负责人根据学院安排在“智慧学工-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在线填写并提交以上材料,同时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指导教师及学院管理员在“管理系统”中审核学生提交的结题材料。项目若有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注册公司等成果(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照片和说明),须填写《成果数据统计表》(附件4)并在“管理系统”-“阶段性成果”中提交。
3.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结题而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整改报告书》(附件5),详细阐明项目进展及延期的缘由,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汇总后报送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备案。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既不提交延期也不参加答辩的项目,视为自动终止其项目,不予结项。
4.因“双一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经费报销业务暂时停止,待经费取消冻结后可进行项目经费报销,经费报销开始和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审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由学院自行组织学生进行现场答辩、专家评审,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以PPT汇报方式答辩,主要从项目意义、创新点及特色、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报,所取成果如有实物,请尽量进行实物汇报演示。
2.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评审专家综合参考结题答辩以及项目成果情况(如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参赛获奖等),严格评审标准(参照附件6)对参加结题答辩的项目给出明确的评审结果,具体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可参考使用评审打分表(附件7),在《项目结题报告书》中“专家评审组意见”一栏签署审核意见,对于评价为“一般”的项目需提出整改意见。
3.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结项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网络文化工作室专项由易班发展中心组织。
4.学院对项目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5.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对项目组提交的研究论文将使用维普系统(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lzutw)进行查重校验(查重率=全文总相似比=复写率+自引率+他引率+专业术语)。项目查重率不高于20%视为通过,高于40%视为不通过并直接取消结项资格、不再复查,介于20%~40%之间可在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第二次查重率不高于20%则查重通过,否则取消项目结项资格。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结项资格及评优资格,评优名额取消后不再递补。
四、评审结果
1.物理学院推荐的优秀项目数量为两个,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优秀项目进行书面评审,最终确定“优秀项目”30余项。评审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该项目指导教师同时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2.评审结果为“一般”的项目,须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报告(附件5)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审核通过的,安排参加下一期结题答辩,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将不予结项。
3.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结项,中期检查结果不合格的项目不参加结题答辩,结项直接评为“不合格”。
五、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年4月6日23:59前将《结题报告书》、《项目研究论文》或《创业计划书》,项目组成员《个人总结》、答辩PPT发送至物理学院邮箱,主题为“国创结项+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答辩与纸质版提交时间与地点后续通知。
联系人:
范婷婷:13483600728
蒋石涛:13566344716
牛欣羽:15035591031
联系方式:wlxytw@lzu.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