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万泽同学退学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9 作者:物理学院    编辑:焦巧会    来源:物理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及《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2014〕1号)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拟对张万泽同学予以退学处理,现将退学学生具体情况公示如下,学生本人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学院,否则按照学籍管理办法,作退学处理!

姓名

性别

学号

年级

专业

张万泽

320180929131

2018

物理学(理论物理)

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3日

联系电话:0931-8912753;邮箱:jiaoqh@lzu.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