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校内、校外推免生(直博生)的接收及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兰州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简章》、《兰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学校博士招生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领导、纪检委员、学科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对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实施领导和监督,并对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
二、接收专业及条件
(一)接收专业
学院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的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兰州大学2025年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二)接收条件
报考学院推免生(直博生)的接收条件按照《兰州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简章》(网址:https://yz.lzu.edu.cn/shuoshishengzhaosheng/tuijianmianshi/2024/0907/274603.html)执行。
三、招收程序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预计2024年9月27日前)
有意申请兰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可登录兰州大学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https://yjszs.lzu.edu.cn/lzuyjsytms/)填报相关信息,由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兰州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当前推免生预接收报名系统中的招生专业为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仅供预报名时使用。2025年推免生最终录取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
1.报名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审核
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3.复试
复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推免生(直博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一般以面试为主,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及考核要求待学院确定后通知有关推免生。
(1)对审核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学院参照《兰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要求组织硕士推免生的复试(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学院考核的学生不再参加)与录取工作,参照学校博士招生相关要求组织直博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2)对审核同意复试的校外推免生,学院采取线上或现场方式分批多次灵活组织复试,具体时间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兰州大学本校已面试的推免生和已参加学院2024年暑期夏令营的校外推免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3)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直博生者,还须提供《专家推荐书》(附件1)。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直博生)需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2),学院对考生填写的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
5.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6.录取
(1)名单确定
①学院根据推免生(直博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商定后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③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全部录取流程的考生,推荐免试接收无效。
■复试成绩不及格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未能达到直博生录取要求,但符合我校硕士推免生录取要求者,在学院和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转报硕士推免生予以录取。
■报考专项计划未能拟录取的学生可转为普通计划考核合格后录取。
■所有录取的直博生均须确定指导教师。接收直博生的导师需符合学院和学校相关要求。
■所有拟录取推免生(直博生)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姓名、推荐高校、拟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包括支教团等国家专项计划情况)。
(2)奖励资助
①按照当年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优先参评。
②被录取的推免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其他事项
(一)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学院不收取复试报名考试费。
(二)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五)保留入学资格推免生的学费标准及学制以入学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六)学院的推免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七)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 系 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2735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格致楼2018室
学院网站:http://phy.lzu.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