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兰州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为保障我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如下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执行小组,具体执行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小组,全面负责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工作。
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的技术保障、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以及纪律检查监督等,由学院行政办公室、后勤保障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二、复试名单确定
参加2025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统考的考生,初试科目为《考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安全平稳、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现场复试形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面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1.面试: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占80%),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20%)。重点考核考生运用专业基础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以及职业素养。
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前工作流程
1.复试名单见附件1。
2.为确保学院复试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进入校园参加复试。
3.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8:30-8:50
报到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格致楼2018
考生在复试报到现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原件;
(2)《港澳台地区通行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诚信应试承诺书》(附件2)签字原件;
(4)《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原件及复印件;
(5)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有教务部门盖章);
(7)获奖证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8)考生可自愿提供其他证明研究潜能的补充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4.复试费用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该费用在考生复试报到时现场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现场复试流程
复试考核组为考生提供等候室和面试室,保障复试场所安全。
1.身份核验:考生出示港澳台地区通行证或居住证、准考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
2.复试安排
(1)面试:复试分组如下,考核组安排不少于5名硕导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面试评委,设立组长1名、秘书1名,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专家小组中有一定比例的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
考核分组 |
报考专业 |
报考研究方向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等待区 |
集成电路组 |
集成电路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9:00开始 |
格致楼3022 |
格致楼3020 |
请考生准时到达等候区等待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请保持安静,请勿交头接耳,并听从考务人员的安排。
面试流程如下:
①面试时考生身份验证:考生出示本人港澳台地区通行证或居住证和准考证,由复试组秘书现场核验;
②面试开始后,复试组成员先进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和专业面试,随后进行思政考核,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协调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
④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纪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⑤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各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⑥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专家组秘书填写《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交学院妥善保存。
(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该项考核将在考生进行复试面试的过程中由学院选派的思政考核工作人员进行,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领取《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3)并提前填写个人信息,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8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五、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出现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等形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四)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公示
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http://phy.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2753
电子邮箱:wlyyjs@lzu.edu.cn
联 系 人:杜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格致楼2018室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5292716
电子邮箱:wangyan2733@lzu.edu.cn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 室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