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5 作者:    编辑:    来源:物理学院

本科生各班:

根据《兰州大学201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院201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年级金额分配 (略)

二、评定工作要求

1.请各班重视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宣传,确保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给每一位在校学生。本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首先要保证经学校认定的2012-2013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全部获助的基础上,再考虑其他未获得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贫困学生。

2.今年国家助学金的实施力度明显加大,各班要发挥国家助学金的助困作用,做好统筹工作,兼顾国家助学金三个等级,兼顾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须向院学工组报送报告说明理由。

3.根据近年来国家资助政策及我校学生资助体系调整情况,201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在统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受奖助金额时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校学字〔2008〕44号)第十三条(二)的规定“学生每学年享受的奖学金、助学金及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3万元”执行。

4.请各班严格按照年级辅导员制定的分配金额及名额进行评审。

5.本年度不需要向学校上交助学金申请表,各年级根据自身情况可收取学生的申请材料。

6.各班级《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册》必须按照样表要求内容填写完整(表格不能留有空白),请严格审核,按时报送。

7.请通知相关同学及时完善和更新学生管理系统中学生灵通卡号信息,以免影响助学金的发放。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日程安排

1.学生网上申请阶段(10月25日-10月29日)

各班级按照分配名额及金额,在班主任的指导下,通过民主评议评定获助学生,于10月28日将《兰州大学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册》电子版、纸质版交给年级辅导员审核,并组织获助学生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2.学院评审阶段(10月30日-11月3日)

年级辅导员审核学生材料后于11月2日前在学工系统完成年级申请学生的网上审批。11月3日-11月5日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给学生处,将材料交至学生处。

3.学校评审公示阶段(11月6日-11月10日)

学生贷款办公室网上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组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