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09 作者:null    编辑:    来源:物理学院

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为了保证2009届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安排,毕业生的课堂教学、实习、毕业论文等一切教学活动应于2009年6月6日前全部结束,6月24日开始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甘肃省教育厅通知,今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预审工作安排在4月下旬。请各学院于4月20日前,将本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更名和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含记过不授学位)的相关材料报至我处。在校期间更名的学生上交材料为派出所户籍证明、户口本中姓名变更记录及身份证复印件,处分材料为相关文件。

二、毕业前补考定于2009年5月6日—13日进行,请各学院及时通知2008届结业生和在2009届需补考的毕业生参加补考。补考安排另行通知。

三、毕业生本学期所开课程考试工作应于5月15日前结束。

四、毕业生的成绩审核工作定于5月25日—5月29日进行,请各学院按时完成毕业生成绩的录入并将毕业生教学管理系统内的教学计划调整为实际执行计划。

五、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录入、电子版毕业论文存档等工作应于5月29日前完成。

六、毕业生资格审核安排在6月4日—10日,各学院对毕业生的主、副修和双学位专业成绩、毕(结)业情况及学位授予情况要及早核对整理。6月12日前完成学位审批表、存档成绩表和副修、双学位成绩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七、6月19日前完成毕业生的缴费及还贷情况审查、学历证书的打印工作。

八、6月24日至25日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发放学历证书。

九、电子图像采集

所有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的网上校对。因各种原因仍未参加电子图像采集的同学请于2009年4月3日—6日联系新华社甘肃分社(严老师,8863079)。外地实习的学生亦可在当地新华社补照,由本人领取照片后交学院教学秘书处。

兰州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