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作者:学工部    编辑:樊金雷    来源:学工部

各班级: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根据文件精神,2021年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到位,2021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转至线下办理,且仅可申请2021-2022学年贷款。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1.往年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在校本科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和需求提升贷款额度。

2.往年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生可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金额及利息

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刻苦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定向生和其他在校学习期间已免除学费的学生除外。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未成年人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法定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及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双方)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原件。

2.申请人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3.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4.本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如有,请提供,需复印有卡号面)。

五、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9月30日至10月11日)

10月11日18:00前,学生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包括新申请学生和计划提升额度的往年已办理学生)和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

2.学院初审(10月12日至10月13日)

学院对申请学生贷款资格、申请金额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审核合格的学生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奖助中心。

3.学校审核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学生材料提交中国银行终审。

4.中国银行审核

中国银行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向学校反馈审核合格名单。

5.合同签订及放款

举办线下贷款合同面签会,组织学生与中国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银行集中面签后放款,学费住宿费金额将统一发放至学校账户,生活费发放至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借记卡。届时可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进行贷款信息查询。

六、其他说明

1.请各年级辅导员、各班级高度重视,做好贷款政策宣传工作,严格学生贷款资格、金额和使用范围审查,既要确保应贷尽贷,又要避免想贷就贷。

2.申请学生学生要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的能力。

3.通过新生“绿色通道”入学的2021级学生原则上须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4.请申请贷款和提高额度学生加入QQ群450351059,方便及时咨询和解决有关问题。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