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38号)和学校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0-2021本科生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2020-2021学年学院奖学金参评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9日-10月13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10月13日前登陆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将书面申请提交给所在年级辅导员。
(二)学院评审阶段(10月13日-10月14日)
民主评议小组和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10月14日进行审核,各年级辅导员通知审核通过同学填写、报送相关材料。
(二)学校评审公示阶段(10月18日-10月28日)
学校网上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以综合测评为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校学〔2020〕18号)(见附件2)有关规定进行。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中,学院推荐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以内,且为2020-2021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春、秋季学期)。
(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
(四)申请表和初审汇总表按照要求完整填写、按时报送。
(五)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事迹材料撰写规范见附件8)。
四、所需填写的材料
(一)纸质材料
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按照填写规范认真填写,填写规范见附件4)。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一份),参照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认真填写。
3.学习成绩单(一式一份)。
4.《兰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初审汇总表》(见附件6)。
5.《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见附件7)。
(二)电子材料
1.兰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初审汇总表。
2.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
3.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同学)。
(三)报送地址
各年级辅导员在10月14日下午18: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榆中校区行政楼25#233,电子材料发送至fanjl@lzu.edu.cn。
附件:
1.物理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
3.《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
5.《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
7.《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
8.国奖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规范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