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2 作者:李玉琼    编辑:李玉琼    来源:学工组

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规范、精准、公平、合理分配,现将本学年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

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我在籍本科生。

二、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

学校依据学院本学年在校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并根据国家政策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予以适当倾斜。根据学校分配方式和金额,学院依据各年级本学年在校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具体金额分配见附件1)。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及发放方式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500元,二等3500元,三等2000元。按十个月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四、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10月12日-10月14日)

各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学生向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提交申请书、《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和《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均为纸质版

2.班级民主评议(10月15日-10月16日)

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版推荐名单(附件4)报送各年级辅导员。

3.学院评审(10月17日-10月21日)

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对班级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进行评审,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奖助中心。相关学生根据公示名单在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各年级辅导员完成审批。

4.学校审核公布

学校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公布评审结果。

五、工作要求

1.学生纸质申报材料由学院存档,一人一档,编号管理。

2.各班级在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精准。同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3.受助学生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奢侈消费。

4.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等级应与困难等级对应,请各班级做好统筹工作。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4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