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作者:李玉琼    编辑:李玉琼    来源:学院学工组

年级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兰州大学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第二批)和评选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审定,确定了我校2024年各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第二批)根据学校两批名额分配情况,我院各年级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不变。

二、资助标准

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

三、工作要求

1.各年级根据第二批下达国家奖学金名额,尽快启动补充评定工作。第一批已确定的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原则不再做调整。之前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如符合国家奖学金条件可进行调整,需同时报送递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不变,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3.请各年级严格按要求开展评定工作,择优推荐符合条件学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畅通申诉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咨询

四、材料报送

1.符合条件同学于11月4日前根据要求提交材料至各年级辅导员处,相关要求查看第一批评定通知:

物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https://phy.lzu.edu.cn/info/1194/14209.htm

物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https://phy.lzu.edu.cn/info/1194/14210.htm

2.各年级于11月6日前完成评定推荐工作并更新和提交相关材料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