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强化荣誉引领实效,选树学生典型,表彰学生先进,发扬我校“勤奋、求实、进取”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4年本科生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转专业降级的一年级也可参评)
二、评选项目
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依据和比例
评优严格按照《兰州大学学生荣誉体系管理办法》(校党委学发〔2024〕1号)文件精神执行,评选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评优要求
(一)学生标兵
学生标兵称号授予在德智体美劳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的学生。经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可获得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申请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20%。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10%。
(二)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从学生标兵中择优评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1.各科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者;
2.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三)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宿舍长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起到突出作用的学生干部,经审定可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50%,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合格。获奖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参评学生数的4.5%。
2.在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所在部门提名推荐人选,并征求其所在学院的意见,经团委统一审核推荐。在宣传部和学工部工作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宣传部及学工部各中心提名推荐人选,并征求其所在学院的意见,经宣传部和学工部各中心统一审核推荐。校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获奖人数占全校参评学生人数不超过0.5%,不占学院名额。
(四)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称号授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前20%的2025届毕业生,比例为本学院参评学生的10%。
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参加原学院原班级的评优评定。校团委、宣传部和学工部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也要通过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五、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2月9日-12月15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参与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的班级)提交申请,由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汇总电子版名单(附件2)报各年级辅导员,获评学生同时在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各年级辅导员按照要求审核,并汇总电子版名单(附件2)。
(二)学院评审阶段(12月16日-12月23日)
学院按照评定要求进行审核,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年级辅导员通过学工系统审核学生申请。
(三)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2月24日-12月31日)
学校审核学生推荐资格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六、材料报送
请各年级于12月16日前将2024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q@lzu.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