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6 作者:学院团委    编辑:李玉琼    来源:学院团委

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根据兰州大学团委《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博士、硕士、本科生)

二、实践类别

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分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两类,实践时长原则上不低于7天。

1. 团队实践。采取公开招募与自由组队相结合的方式选拔队员,队员组成可以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跨学历。团队实践要合理确定团队规模,原则上,每支社会实践团队人数应不低于5人。

2. 个人实践。学生个人自行联系实践单位开展实践活动,活动内容需围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选题,结合时政热点、学科专业、生涯规划等方面开展。

三、实践内容

(一)团队实践

1. 理论普及宣讲。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和引导学生将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相贯通,努力掌握这一科学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寄语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第一、二卷)等内容,面向基层群众和青少年群体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接地气的宣传宣讲。

2. 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组织青年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场馆开展仪式教育、学习体验、调查研究、人物访谈等,深刻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树立爱党报国信念、担当时代使命责任。

3. 发展成就观察。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以脱贫攻坚重大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在国情考察、社会观察、调查研究、学习体验、志愿服务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4. 乡村振兴观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学生回信精神,组织青年学生深入乡村特别是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科技支农以及卫生医疗、基层治理、生态环保等活动,引导学生关注乡村发展、投身乡村振兴。

5. 民族团结实践。组织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学生就近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主题实践,组织其他地区学生到民族地区开展“大国边疆 青春聚力”主题实践,组织民族地区学生到其他地区开展实践活动,通过生产劳动、政策宣讲、走访调研、结对交流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6. 就业创业实践。围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或面向现实问题和社会需求开展科普宣讲、成果转化、创业调研,或走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参加政务实践、企业实习、职业体验等实习实践活动。相关就业实习信息可关注兰大就业中心网站“实习专栏”。

7. 教育关爱帮扶。聚焦教育关爱服务,深入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的县(乡),发挥专业特长,协助当地教育部门开展相关活动。同时,做好青少年困难帮扶,为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帮助。并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实地座谈等多种方法,探索高校与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地区中小学结对帮扶的长期合作机制。

8. 爱心医疗服务。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到街道社区一线、农村基层、少数民族聚居地,围绕传染疾病防控、疾病防治、医疗养老、妇幼保健、青少年身心健康、食品安全等主题,开展健康普查、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乡(村)医疗站建设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9. 美丽中国实践。可着眼于绿色低碳、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应对气候变化、资源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开展实践活动,为建设美丽中国、尽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和“绿水青山”目标奉献青春力量。

10. 文化艺术实践。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以弘扬时代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为目标,鼓励同学们到城市社区、乡镇农村开展艺术创作、惠民展演、全民阅读、文化普及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精髓,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二)个人实践

1. 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包括政务实习和企业实习,由各省级和地市级团组织负责征集实习岗位,在校大学生根据岗位信息报名参加,旨在帮助在校大学生熟悉真实工作环境,经受岗位锻炼,明确职业方向,不断提高社会化能力和综合就业能力。参与同学可关注各省、市级团组织和学联公众号,获取岗位信息并报名参与。

2. 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学生利用暑假自行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青少年宫等团的基层组织和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参与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参与社会治理、开展课后服务、组织社会调查、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基层团建等,鼓励优秀大学生,特别是硕士、博士研究生到城乡基层兼职锻炼。

(三)专项实践

1. 特色品牌项目。打造并重点支持一批能够彰显学校特色、发挥专业优势、聚焦社会需求、切实收获成长的实践品牌项目,并在实践过程中完成“五个一”实践任务,即办好一件惠民实事、进行一场主题宣讲、开展一次结对共建、提出一项务实建议、撰写一份调研报告。

2.“揭榜挂帅”社会调研专项。坚持育人导向、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校园与社会、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的桥梁纽带作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学生团队“揭榜”、教师带队调研的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

3. 校地企合作专项。整合学校人才培养与科研优势、地方政策支持与资源统筹能力、企业生产实践与市场资源,通过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机制,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着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校地企协同发展格局,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4. 科技转化专项。以深化产教融合、促进协同发展为导向,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等战略需求,组织一批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到企业行业一线开展产业调研、参观实训、学习交流等活动。

5. 青年实干家计划。聚焦“国之大者”和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贯通学校与社会的组织体系和实践教育优势,着力破解基层团组织“四缺”特别是缺工作力量难题,着力培养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青年战略人才,增强新时代新征程共青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效。

本年度所有专项实践均由校团委组织,相关工作安排以校团委通知为准。省级、国家级重点团队优先从专项实践团队中遴选。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团队组建阶段(5月24日前)

1. 所有参加社会实践的团队全部成员及个人签署《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1)。

2. 各实践团队填写《2025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书》(附件2),实践个人填写《2025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申报书》(附件3),于5月18日上午8:30-12:00将申报书提交至至公楼B209,团队立项材料由负责人统一收取后提交。经学院团委审核、盖章后拟立项的项目,各团队或个人于5月18日下午14:00-18:00至公楼B209领取立项材料。

3. 5月21日18:00前,团队负责人或个人登录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备,并扫描学院团委盖章后的材料电子版上传到系统附件栏。系统填报时,“立项单位”处选择相应学院或职能部门即可。

4. 5月22日前,学院组织申报校级重点团队立项答辩。有意申请校级重点团队的实践团队可提前准备答辩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后续通知。鼓励各团队积极参与。

注:开展个人实践,尤其是“扬帆计划”专项实践的同学,若5月25日前不能确定实践单位等信息,则无需从系统报备,实践结束后保留相关证明材料用于后续认定工作即可。

(二)学校立项评审、公示阶段(6月中下旬)

校团委将对学院审批通过的实践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公示并立项。

(三)暑期社会实践开展阶段(7、8月份)

各实践团队及个人结合前期准备情况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实践团队及个人要如实填写《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附件4)供学院及校团委审核。结项时,实践团队还需提交《2025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报告书》(附件5)备案。

(四)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阶段(9、10月份)

学院对各实践项目进行初审和评优推荐,校团委汇总全校暑期社会实践材料进行复审和评优表彰。

请所有计划在2025年暑假开展社会实践的同学加入物理学院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通知QQ群:967477769,后期相关事宜会在群内通知。

联系人:郝一桦(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

联系电话:19191723326  QQ:1151198912

联系人:陈康民(学院团委实践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15397375537  QQ:2864375019

联系人:苏辰(学院团委实践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13962336511  QQ:104083586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