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8号)、《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5号)和《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25〕16号)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2024-2025学年各学院参评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我院共28个名额,根据各年级参评人数,2022级10个名额, 2023级、2024级各9个名额。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9月30日-10月9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学院评定(10月9日-10月16日)
学院组织评定、公示,并于10月16日前将推荐材料提交学生奖助中心。
(三)学校评审公示(10月17日起)
学校审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评定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中《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必须符合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盖章确认、学校审核。申请学生2024-2025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三)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请审批表请务必按要求(附件1)认真填写并按时报送,未按要求填写和报送的,酌情扣减下一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
(五)各年级统一报送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形式报送,格式:××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2。
(六)请各年级在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中择优选报1人事迹材料(电子材料),学院从中择优推荐1人报送学校,选报学生个人简介示例见附件3(word版本,命名格式为××学院选报学生个人简介)。
(七)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学年内,有义务配合学校进行事迹推优及采访报道等各项宣传展示工作;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按要求至少开展活动1次;开展朋辈学业帮扶等相关活动不少于20小时。以上要求作为后续各类资助和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各年级做好考核和记录。
四、材料报送
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先提交电子版表格,待学院、学校审核无误后,返回PDF电子版审批表后再提交签字盖章后版本。
2.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要求见附件2)。
3.国家奖学金选报学生个人简介(word电子版,示例见附件3)。
联系人:李玉琼,邮箱:lyq@lzu.edu.cn,联系电话:0931-5292715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