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规范、精准、公平、合理分配,现将本学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等基本支出。
二、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
学校依据学院本学年在校人数按比例分配国家助学金金额,并向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予以适当倾斜。根据学校分配方式和金额,学院依据各年级本学年在校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具体金额分配单独发各年级辅导员)。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及发放方式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700元、二等3900元、三等2500元,按十个月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四、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10月22日-10月24日)
各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学生向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提交申请书、《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和《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2.班级(专业或年级)民主评议(10月25日-10月26日)
各班级(专业或年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并报送各年级辅导员(附件3,电子版)。
3.学院评审(10月27日-10月30日)
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对班级(专业或年级)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进行评审,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奖助中心。同时相关学生在新学工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提交申请。
4.学校审核公布
学校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公布评审结果。
五、工作要求
1.学生纸质申报材料由学院存档,一人一档,编号管理。
2.各年级在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精准。同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3.受助学生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奢侈消费。
4.原则上,国家助学金资助等级应与困难等级对应,请各年级做好统筹工作。
请各年级于10月28日前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说明,10月30日前完成新学工系统审批,并将《2025-2026学年物理学院家庭困难生认定及助学金等级明细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q@lzu.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