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学校学生处奖助中心《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各项社会类奖助学金项目实施方案,近期将集中开展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材料要求
1.评选对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材料要求:各项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申请条件、资助方式、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申请表见附件2。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1月6日-11月11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提交所在年级辅导员。
(二)学院评审((11月11日-11月20日)
学院根据各年级评议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奖助中心,同时相关同学在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注:小米奖助学金、启帆探索奖学金申请学生经学院审核通过后于11月20日之前直接推荐至学校,由学生奖助中心组织答辩评审。
(二)学校审核、公示(11月21日-12月5日)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学生受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获奖助学生要积极参加爱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责任感,强化感恩意识,提升综合能力。获得资助学生要在评定学年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公益时长,并需签署《承诺保证书》,详见附件3。
(二)材料报送要求
拟申请同学,于11月11日前将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报送各年级辅导员。其中学生成长文集(撰写要求见附件4)命名格式为:“××项目+学院+姓名”,成长文集不按要求提交的不予评定。(注:成长文集、汇总表只提交电子版)。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