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强化荣誉引领实效,选树学生典型,表彰学生先进,发扬我校“勤奋、求实、团结、进取”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本科生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二年级及以上、转专业降级至一年级的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评选项目
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依据
评优严格按照《兰州大学学生荣誉体系管理办法》(校党委学发〔2024〕1号)文件精神执行。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优良学风班创建办法(试行)》(校学发〔2025〕14号)文件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示范班中评选的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予以倾斜。评选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评优要求
(一)学生标兵
学生标兵称号授予在德智体美劳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的学生。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可获得学生标兵荣誉称号。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10%。申请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20%。
(二)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从学生标兵中择优评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1.各科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者。
2.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三)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宿舍长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起到突出作用的学生干部,经审定可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4.5%。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50%,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合格。
2.在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所在部门提名推荐人选,并征求其所在学院的意见,经团委统一审核推荐。在宣传部和学生处相关岗位工作的学生干部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宣传部和学生处提名推荐人选,并征求其所在学院的意见,经宣传部和学生处统一审核推荐。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0.5%,不占学院名额。在学院团委、学生会等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者,由相关组织推荐,报学院审核。
(四)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称号授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前20%的2026届毕业生。获奖人数占毕业班人数的10%。
五、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2月6日-12月8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参与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的班级)提交申请,由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汇总电子版名单(附件2)至各年级辅导员处,获评学生同时在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各年级辅导员按照要求审核。
注:1.转专业学生参加原学院原班级的评优评定。
2.经校内其他单位或者部门推荐为优秀学生干部者,也需要在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审阶段(12月8日-12月12日)
学院按要求进行审核,将评审结果在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12日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学校审核。
(三)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2月14日-12月19日)
学校审核学生推荐资格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六、材料报送
2025年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学生名单以各班级报送的名单、新学工系统审核提交名单为准,学生系统提交材料时必须填写规范,有相关获奖等证明材料的务必上传系统,不提交纸质材料。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