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关于2025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6 作者:学生工作组    编辑:李玉琼    来源:学生工作组


年级

为强化荣誉引领实效,选树学生典型,表彰学生先进,发扬我校“勤奋、求实、团结、进取”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本科生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转专业降级至一年级的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评选项目

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依据

评优严格按照《兰州大学学生荣誉体系管理办法》(校党委学发〔2024〕1号)文件精神执行。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优良学风班创建办法(试行)》(校学发〔2025〕14号)文件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示范班中评选的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予以倾斜。评选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评优要求

(一)学生标兵

学生标兵称号授予在德智体美劳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的学生。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可获得学生标兵荣誉称号。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10%。申请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20%。

(二)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从学生标兵中择优评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1.各科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者。

2.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三)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宿舍长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起到突出作用的学生干部,经审定可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4.5%。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50%,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合格。

2.在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所在部门提名推荐人选,并征求其所在学院的意见,经团委统一审核推荐。在宣传部和学生处相关岗位工作的学生干部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宣传部和学生处提名推荐人选,并征求其所在学院的意见,经宣传部和学生处统一审核推荐。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0.5%,不占学院名额。在学院团委、学生会等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者,由相关组织推荐,报学院审核。

(四)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称号授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前20%的2026届毕业生。获奖人数占毕业班人数的10%。

五、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2月6日-12月8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参与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的班级)提交申请,由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汇总电子版名单(附件2)至各年级辅导员处,获评学生同时在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各年级辅导员按照要求审核。

注:1.转专业学生参加原学院原班级的评优评定。

2.经校内其他单位或者部门推荐为优秀学生干部也需要在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审阶段(12月8日-12月12日)

学院按要求进行审核,将评审结果在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12日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学校审核。

(三)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2月14日-12月19日)

学校审核学生推荐资格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六、材料报送

2025年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学生名单以各班级报送的名单、学工系统审核提交名单为准,学生系统提交材料时必须填写规范,有相关获奖等证明材料的务必上传系统,不提交纸质材料。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