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31 作者:null    编辑:    来源:物理学院

各年级: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减免学费管理办法》(校学字[2009]14号)的有关规定,将我校2018-2019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一)孤儿、烈士子女;

(二)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的残疾标准,肢体残疾四级(含)以上的学生;

(三)因其它特殊情况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需报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批准。

二、减免额度

学费减免的范围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

三、工作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1.《兰州大学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

2.其他证明材料:符合灾区减免条件的学生需提供乡级以上(含)政府开具的受灾证明;孤、残、烈士子女等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减免学费管理办法》(校学字[2009]14号)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各你爱那几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兰州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组织拟推荐学生完成学工系统网上申请,于11月9日前将《兰州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汇总表》、《兰州大学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学生本人持有的证件在学院审核后只交复印件)统一报送至格致楼2024或榆中校区行政楼17#233。《兰州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tiangh@lzu.edu.cn

兰州大学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doc

兰州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汇总表.xls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