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兴·泉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奖”,用于奖励投身于一线教学工作、教材课程建设和改革工作中的优秀教师,鼓励教师们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促进学院发展,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兴·泉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奖”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兴·泉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奖”推荐及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物理学院)工作在教学一线、功底扎实、业务精湛、教学效果好、关爱学生成长,或从事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成果突出的优秀教师或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信赖,无学术不端行为。
(一)国家级、省级的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及团队;
(二)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如虚拟教研室主持人、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等级别以上团队;
(三)国家级、省级课程的获得者或团队;
(四)有创新或鲜明特色、且有重要影响力的教材或讲义编写者;
(五)国家级等级别有影响力的教学研究培育项目;
(六)国家级教学比赛获奖者;
(七)其它经学院认定的有极为重要影响力,且和本科教学直接相关的成果。
三、奖励名额与标准
(一)奖励设置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奖”评选,各等级奖项数和金额根据评选年度参评教师规模和等级等实际情况而定。
(二)奖励对象
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国家级、省级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及团队;
2.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如虚拟教研室主持人、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等级别以上团队;
3.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金课的获得者或团队;
4.有创新或鲜明特色且在国内获重要奖励的教材或先进个人;
5.国家级或省级有影响力的教学研究培育项目;
6.国家级教学比赛获奖者;
7.其它经学院认定的有极为重要影响力成果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认定。
以上成果水平均需经委员会认定,并可根据当年情况酌情调整奖励标准。
四、评选办法
(一)由学院或教研室教研室提名,由学院办公室整理获奖教师或团队简要亮点材料;
(二)学院审核候选人材料,由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获奖教师人选;
(三)拟获奖教师人选,在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由管委会进行复审,查漏纠偏;
(四)将获奖名单报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将评审材料提交至教育发展基金会完成奖教金发放工作;
(五)每年由奖教金捐赠方和物理学院视具体情况适时举办颁奖仪式,颁发获奖证书;
(六)此办法和未尽事宜由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解释。
五、资金管理
(一)成果时间:2017年开始教学改革以来所有成果,特殊情况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奖金标准和发放:如评选当年满足条件者不足,可以空缺,将本年度评选金额顺移至下一年度;当年经费不足也可将下一年度优先发放;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奖金标准;
(三)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终止奖教金发放或追回已发放资金: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校纪处分者;
3.其它不符合资助宗旨的情况。
(四)如项目执行完毕后有剩余资金,其用途由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决议,经充分沟通后,可调整剩余资金使用计划或用途。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将于2023年5月10日前完成奖教金提名工作,届时将在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
联 系 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2753/5292916
电子信箱:fanzk@lzu.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