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关于2024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作者:学院团委    编辑:范正焜    来源:学院团委

学院全体本科生: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搭建学生科研创新与创业训练的平台,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和2024年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4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为我校具有全日制学籍的非毕业年级在校本科生,立项单位为申报者所在学院。

2.学生个人、小组均可以申报项目,但集体申报的项目必须设立课题负责人,且必须有低年级学生参与。集体项目的成员原则上应为我校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

3.学生作为项目成员最多可参与两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自己负责的项目、不能参与其他项目。

4.各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为1人,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3项,确有特殊情况超过3项的,需为该教师指导的所有项目配备科研朋辈导师。

5.鼓励学生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将实践调研类课题与创新创业项目有机结合,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若项执行周期内项目负责人院系调整,原则上由立项时所在学院负责管理。

6.创新训练类的项目团队,在确保一名专业教师为指导教师的前提下,可以邀请一名研究生(硕、博)担任本团队的“科研朋辈导师”,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类别的项目团队可以邀请研究生作为项目成员(负责人必须为本科生)。

(二)项目类别及选题

项目分为创新训练类、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创业训练类为截至2024年3月1日前尚未注册公司的项目,创业实践类为截至2024年3月1日前已经注册公司的项目。创新训练类由学院审核立项,创业训练类及创业实践类项目由各学院审核推荐、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组织立项答辩,答辩通过后予以立项,项目立项单位为推荐学院。

(三)时间安排

1. 立项审核阶段(3月25日前)

(1)学生自行联系指导教师并选题,填写立项报告书。学院将于3月中旬召开创新创业动员会、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有意愿申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3月22日前将立项报告书(指导教师签字后的PDF扫描件)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wlxytw@lzu.edu.cn,学院开展立项审核工作并公布立项名单。

3.通过审核的项目组3月28日前将立项报告书(指导教师签字、学院团委盖章后的PDF扫描件)上传系统,学院管理员于4月4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工作,并提交校团委审核。

上一年度已结项但仍有进一步研究潜力的项目可申请继续立项,上一年度延期结项的项目需在系统中重新申报,并在“备注”栏中注明“2023年延期项目”。

2. 校团委审核阶段(4月7日—4月下旬)

校团委对各学院系统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复核,组织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类项目答辩立项。

3. 项目立项及执行阶段(5月上旬—次年3月)

校团委确定各个学院立项情况,各学院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工作,计划9月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4. 结项评优阶段(次年3月)

按照不超过实际结项项目数量的10%评选优秀项目若干,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和科研朋辈导师自然获评“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科研朋辈导师”,并根据实际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

三、工作要求

1. 重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鼓励优秀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国创”“君政”等科研训练计划进行深入研究。

2. 严格项目管理,创新训练类项目需提供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发明实物(含专利证书)等作为结项成果,创业计划类及创业实践类项目需提供商业计划书及参加各类比赛的总结说明作为结项成果。鼓励学生依托项目成果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赛事。

3. 基于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公开发表或出版时,需注明“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批准编号。


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界面:

学生端:http://twsys.lzu.edu.cn/lzutwstu/


为方便交流沟通,请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加入物理学院2024年校创项目交流群(QQ群号:895874744)。


联系人:

范婷婷 13483600728

牛欣羽 15035591031

蒋石涛 13566344716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