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工作部门:
依据《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和学院相关办法,为了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4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团委发〔2025〕10号),现开展2024年度学院“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1、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
评选对象为年龄在14周岁至28周岁的正式注册的、团龄满一年、目前在任且从事团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学生团干部,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能够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新时代青年的要求,争当“五个模范”、做到“五个带头”,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在党史、团史学习中作表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政治素质好,理论宣讲能力强,作用发挥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善于创新创造,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传递青春正能量。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纪律意识强,团结同学,服务师生,开展团学工作有思路、有创新,工作突出。
2、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评选对象为年龄在14周岁至28周岁的正式注册的、团龄满一年的兰州大学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能够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新时代青年的要求,争当“五个模范”、做到“五个带头”,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在党史、团史学习中作表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政治素质好,理论宣讲能力强,作用发挥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积极传递青春正能量。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学业优良,综合素养突出,能够在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领域发挥表率作用。
三、评选名额
1、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
由本人申请,所在团支部、团组织根据名额进行民主推荐,学院团委复核后进行择优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学院优秀团干部不超过学院团员总人数的2%。
2、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由本人申请,所在团支部、团组织根据名额进行民主推荐,学院团委复核后进行择优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不超过团员总数的4%。
注:已经推荐为校级相关评选同学,不再参与院级的评选。
四、申报流程
1.分类申报:4月8日—10日
申报奖项的填写对应的《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2),各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对应数量的人选,同时填写《各奖项推荐汇总表》(附件3),经支部内公示无异议后,在4月10日18:00前将汇总为压缩包后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phyzzb24@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团支部+学院五四评优材料,材料需要命名为:姓名+评优项目;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认可。
2.学院团委审核:4月11日—4月15日
学院团委评定,针对评定结果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学院“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将评优表彰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等基础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指导相关个人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形成鲜明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结合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
2.要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推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拟申报个人进行深入了解和审核推荐。
联 系 人:学院团委 李玉琼
联系电话:0931-5292745
联 系 人:学院团委组织部 于佳莉/杨博渊
联系电话:13919376810/13314788900
通讯地址:榆中校区至公楼B209
共青团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