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4 作者:学院团委    编辑:张明华    来源:学院团委

各实践团队和个人:

2026年,学院积极组织开展了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目前,实践活动已基本结束,进入成果总结阶段,为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展示成果,表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备

请所有已完成实践的团队及个人,按要求提交以下结项材料:

(一)团队项目

1.《2026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报告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五份)

2.《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附件2)纸质版团队成员每人一份

(二)个人项目

1.《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

注:参与评优项目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9月16日14:30-17:3019:00-20:30提交至秦岭堂二楼沙发处

提交材料经盖章后统一发放,指导团队负责人或学生个人于9月24日24:00前登录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据实修改完善项目信息并上传《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附件2)、实践活动照片1-2张,团队实践还需提交《2026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报告书》(附件1)。

二、结项答辩安排及推荐评优工作

学院将组织所有申请结项的团队及参与评优的个人进行结项答辩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及地点关注后续通知。

1.答辩内容:围绕实践背景、实施过程、成果成效、心得体会等方面进行展示。

2.答辩时长:三分钟。

请团队及个人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答辩。未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结项资格。

答辩PPT 9月1618:00前发送至邮箱wlcxsj26@163.com材料命名要求:队长姓名+团队名+答辩PPT

、销项及团队信息修改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未能开展的团队实践或个人实践项目;团队实践或个人实践有所变更的项目;团队实践转为个人实践的(按照个人实践要求结项,由团队负责人收集团队成员资料上传至系统,原项目无需删除)。

若有以上三类情况,请负责人向学院团委实践部负责人进行报备。

请注意:专项实践活动的总结评优工作由校团委直接负责,同一团队及成员不在学院重复评优,也不纳入本次学院评优基数。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团委实践部相关负责人。

联系人:

学院团委创新实践部 曾琪琪/于姝琪

联系电话:15682000510/17352090306

通讯地址:榆中校区明远楼D421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