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5 作者:null    编辑:    来源:物理学院

物理院发〔2010〕15号

各班级:

1996年底,我校校友,原兰州大学材料系系主任王天民教授夫妇捐资,以表达他们关心和帮助贫困学生的心愿。王教授的众多海内外桃李闻知后,深为感动,随即纷纷捐资以响应和支持恩师之举。经充分协商和广泛征求意见后,一致决定设立 “天民师生情义助学基金”,以便能够持久地资助贫困学生,并以此表达大家对母校的怀念与感恩之情。

助学基金的宗旨为:崇德、助困、促学。希望给困难的莘莘学子以雪中送炭之温暖,激励更多的学生增强信心,从而为国家培养更多的有用之才。从1997年开始至今,已有76名贫困学子享受该项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10年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的等级设置及名额分配

2010年,本助学金设立一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壹仟元;二等奖4名,每人奖励人民币捌佰元;三等奖6名,每人奖励人民币伍佰元。

二、申请助学金条件

1、思想上积极追求进步,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能模范遵守法律及校纪校规;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并在学业上取得优良成绩;

3、家庭经济困难(不以学校认定的困难生为主),本年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累积超过五仟元的不再参评;

4、曾经获得过“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未获得过其他院内资助的学生优先推荐;

5、在学习、生活中热心帮助他人,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活动,生活节俭,无铺张浪费现象。

三、申请所需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书;

2、《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所在班级班委会提交鉴定一份,内容包括该生思想道德状况,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情况。

四、评定程序及要求

1、学生本人向班级提交书面申请,由班委会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生活,学习等方面进行审核及初选,并对推荐的学生撰写较详细的班级鉴定后报送年级辅导员处,每班原则上推荐一人参评。

2、学院学工组结合年级辅导员的意见并审查申请学生日常表现和学习情况,将最终确定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天民师生情义助学基金会。

五、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9月13日—9月16日 学生申请,各班级确定初选名单;

9月17日 年级辅导员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院学工组;

9月17日—9月20日 学院学工组确定名单,并在学院网页,公告板等处公示;

9月21日 将最终确定名单报送天民师生情义助学基金会;

请各班级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助学金评定工作。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