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关于做好2010年“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物理院发〔2010〕15号)精神,2010年“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评定工作已结束,经天民师生情义助学基金会审批,确定麻朝阳等12名同学获得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布。
在本次评定工作中,各班级严格按照要求,对提交申请的学生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了推荐。学院学工组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整个评定过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希望各班继续深入了解、掌握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情况,给困难的莘莘学子以雪中送炭之温暖,激励更多的学生增强信心,协助他们成长成才,全面发展。同时希望受到资助的同学艰苦奋斗、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再接再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天民师生情义助学基金会,回报母校,报效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