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8 作者:李玉琼    编辑:李玉琼    来源:学工组

年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27号)和《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2023-2024学年各学院参评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我院共15个名额,根据参评人数,2021、2022、2023级各5个名额。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918日-923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申请材料

)学院评定923日-930

学院组织评定、公示,并于9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提交学生奖助中心

)学校评审公示(108日-1021日)

学校审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评定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中《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必须符合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盖章确认、学校审核。申请学生2023-2024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三)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请审批表(附件1)务必按要求(填写规范见附件2)认真填写并按时报送。

(五)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撰写要求见附件3

(六)请各年级在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中择优选报1人事迹材料(电子材料),学院最终可推荐1人至学校,选报学生个人简介示例见附件4word版本,命名格式为××学院选报学生个人简介)。

)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学年内,有义务配合学校学院进行事迹推优及采访报道等各项宣传展示工作;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按要求至少开展活动1次;开展朋辈学业帮扶等相关活动不少于20小时。以上要求作为后续各类资助和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各年级做好考核和记录。

四、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电子版)(附件1,填写规范见附件2

2.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word电子版)(要求见附件3

3.国家奖学金选报学生个人简介word电子版(示例见附件4

4.签字盖章后的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待以上电子版材料审核无误后,以学生奖助中心最终反馈的PDF电子版为准,一式一份)

5.学习成绩单(纸质版,加盖教务公章,一式一份),无成绩课程需教学秘书开具情况说明并签字。


符合条件同学于9月23日10:00前,纸质材料报送至公楼B209;电子材料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

联系人:李玉琼,联系电话:0931-5292715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4年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