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08 作者:学工组    编辑:李玉琼    来源:学工组

各年级: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3号)《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9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校学〔2026〕6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校学发〔2026〕3号)以及《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就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2025-2026学年各学院参评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并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予以适当倾斜。我院共分得26个名额,根据2025-2026学年各年级参评人数,2023级、2024级各8个名额,2025级10个名额。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10月8日-10月12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申请材料;各年级统一审核、汇总相关材料,学院组织评定、公示,10月12日前将所有推荐材料提交学生奖助中心。

(二)学校评审(10月13日-10月23日)

学校对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奖助中心上报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上报与发放(10月24日-10月30日)

10月30日前,学生奖助中心将拟获奖学生申请审批表上传至国家奖学金系统;12月31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必须符合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评价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盖章确认、学校审核。申请学生2025-2026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优先。

(二)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国家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申请审批表(附件2、3)请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并按时报送(word版填写规范见附件4),未按要求填写和报送的,取消参评资格。

(四)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撰写要求见附件5。

(五)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配合学校进行事迹推优及采访报道等各项宣传展示工作;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按要求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开展朋辈学业帮扶等相关活动不少于20小时。以上要求作为后续各类资助和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各年级做好考核和记录。

四、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电子版)(附件2)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电子版)(附件3)

3.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要求见附件5)

4.成绩单(纸质版)、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以上相关材料请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各年级辅导员于10月10日下午16:00前汇总提交相关材料。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6年10月8日